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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3名综合文字工作人员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和有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,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综合文字工作人员。为做好本次选调工作,特制定本简章。
一、选调范围和对象
湖南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(具有公务员身份或事业编制)。
二、选调职位和人数
综合文字岗位副科级(实职)工作人员3名。
三、报名基本条件和资格
1.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符合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的基本条件。
2.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身体健康,适应岗位工作要求,历年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。
3.年龄在30周岁以下(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),文字综合能力强,并在综合文字工作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。副主任科员以上职务的,年龄放宽至32周岁以下(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)。
四、选调程序及办法
1.报名及资格审查。
2.笔试。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。
3.面试。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数1: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。
4.组织考察和体检。按笔试成绩占60%、面试成绩占40%的比例合成综合总成绩,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,并组织体检。
5.确定拟调人员。对考察及体检合格者,由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召开会议,研究确定拟调人员。
6.录用。试用期为三个月,期满合格的,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。
五、报名方式及要求
1.报名时间:2013年5月13日-5月19日
2.采取网上报名方式,邮箱为zzzfb118@163.com。
3.要求:
(1)请报考人员下载报名登记表(附后),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、上传相关资料(学历与学位证书、有效身份证件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)。
(2)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,请随身带上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、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两张。
(3)报考人员填报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取消报考资格。
六、本简章由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联系电话:0731-28680657;18073330663(龙秀红)。
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3年5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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